經濟部能源署「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計畫」
- 受理申請期間:自112年12月19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- 指定送達地點:經濟部能源署(地址:104100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)。
- 補助對象: 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、醫療機構、機關及學校。
- 補助條件:
(一)申請補助單位契約用電容量達100瓩以上或整合自身及所屬(轄)單位累積契約用電容量達500瓩以上者。
(二)績效保證計畫節能率不得低於10%。
(三)該績效保證計畫項目未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者。 - 補助額度:
(一) 單一績效保證計畫補助金額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,且未超過該計畫執行經費20%為原則;整合自身及所屬(轄)累積契約用電容量達500瓩以上之績效保證計畫,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,500萬元為上限,且未超過該計畫執行經費20%為原則。
(二) 申請單位為中小企業,其補助比例上限得提高為計畫執行經費30%。
(三) 優先補助項目,其補助比例得就優先補助項目部分所需經費,提高10%補助比例上限。
更多計畫詳情及文件下載請至https://escoinfo.tgpf.org.tw/Page/PerformanceForm.aspx查看